议员要求保育类运输过程须依《动物运送管理办法》进行 卢秀燕:检讨改进

市议员黄守达(右二)等今天质询说,市府在这段时间对鼋漠不关心,直到去年议员询问才事后了解状况,过程离谱。(陈世宗摄)

2018年在南屯区丰乐公园发现的二级保育动物鼋,于2020年6月份过世。市议员黄守达等今天质询说,市府在这段时间对鼋漠不关心,直到去年有议员询问才事后了解状况,过程相当离谱,事发之后也未见市府进行检讨;议员们认为,市府应尽速提出检讨与日后的方针。市长卢秀燕指出,前车之鉴要检讨改进,市府会努力。

黄守达说,鼋在2018年丰乐公园清淤时被发现,随即就被送往云林的私人鱼塭安置。决策过程不清不楚,运输过程也无任何的配套与保护,让鼋长期处在紧迫的状态,也因此进食状况不佳,导致严重的营养不良。体重从一开始被发现时的37公斤,到中兴大学接手时仅剩32.6公斤,最后因免疫低下生病而死。

黄守达指出,《动物运送管理办法》第四条明定,运送人员装卸动物应依动物特性,采取适当的装卸措施,以避免动物遭受惊吓、痛苦或受伤。根据2019年1月网友上传的影片显示,这只鼋在运输过程中不仅没有得到适当的运送环境与保护,还曾经被以货车载运上街示众,任凭路人围观,过程中更被随意摆弄。根据专家的说法,这对鼋这种两爬动物来说,会造成十分严重的紧迫。

黄守达批评,鼋事件根本就是2014年所发生的阿河事件翻版,是制度与程序的不完善,才间接性造成鼋的死亡。种种事后看来无法理解的决策,与台中市政府在过程中的不闻不问,都让人不解市府对于保育类动物的态度,市府应慎重检讨此次事件。

2014年河马阿河的死,推动了《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保育类动物「鼋」也不能白白牺牲,农业局应制定一套指引与流程,让各单位在遭遇野生动植物的特殊状况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专业的咨询与指引,且在运输过程中也务必依《动物运送管理办法》进行,以免悲剧再度重演。

农业局长蔡精强指出,鼋死因台北市立动物园解剖有报告。鼋是外来种二级保育类的动物原产地是大陆,持有人建设局可依野生动物保护法去登记,可以提供学术研究,向农业局反应该局可安排学者专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