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總統選舉為賭博標的 2組頭遭南投地院判刑5月
陈男、欧男经营赌场及网路签赌,以今年总统选举为标的,赌客江男下注50万元赌「赖萧配」胜选不超过「侯康配」100万票,3人被查获,陈男、欧男2人都被判刑5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简易判决,46岁陈姓男子与49岁欧姓男子自民国108年至113年1月9日被查获为止,意图营利共同基于供给赌博场所及聚众赌博犯意联络,由欧男提供设址台中市某槟榔摊作为赌场,或以通讯软体LINE互相传送讯息,并由欧男提供陈男架设赌博网站及找赌客下注,2人各抽30%至70%不等报酬。
陈男、欧男认为113年1月13日投票的第16任总统副总统选举结果有利可图,于112年12月至113年1月9日被查获为止,由欧男透过LINE寻找陈男等赌客,并散布总统选举赌盘讯息,赌博标的为民进党「赖萧配」胜选得票数,是否胜过国民党「侯康配」100万票进行下注。
判决指出,50岁江姓赌客去年12月13日透过LINE向欧男下注新台币50万元,押「赖萧配」胜选时不超过对手「侯康配」100万票,欧男再透过LINE向陈男回报江男下注额度及情形,并相约选举结果揭晓后再结算及交付赌金,欧男并约定向江男收5%手续费。
全案经法务部调查局南投县调查站、台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报请南投地方检察署指挥侦办,被告陈男、欧男共同犯意图营利聚众赌博罪、共同犯意图营利以总统选举结果为标的聚众赌博罪,各判有期徒刑3月、4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2人都为5月。
判决指出,赌客江男犯以网际网路赌博财物罪处罚金2万元,及犯以网际网路以总统选举结果为标的赌博财物罪处拘役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