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不两罚!重裁强冠5000万遭撤销 高卫生局:会再上诉

强冠黑心油。(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喧腾一时的强冠黑心油案高雄市卫生局2014年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裁罚5000万元,强冠虽然已缴清,但仍为罚太重提起行政诉讼,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在刑事部分已经裁罚1.2亿,因此基于「一事不二罚」原则,撤销其处分,对此回应,「会再提上诉。」

强冠企业3年以回收馊水油制成香猪油,再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 刑事部分,高分院8月间重判董座叶文祥22年,其中5年可以易科罚金,强冠公司则再处1亿2000万元,并且没收犯罪所得8150万4275元 ,地下行业郭烈成则被判12年,维持原判决,全案还可以再上诉;而高雄市卫生局当时裁罚5000万元, 并销毁查扣猪油原料成品计61万5260公斤。

▼叶文祥还曾喝油澄清,仍遭判22年。

强冠虽然已经缴清,但认为罚太重因此提出行政诉讼,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根据行政罚法第26条第1项、第2项,一行为同时触犯刑法和行政法,刑罚和行政罚的罚锾不能并为处罚,司法机关也已经进入侦查审理,基于「一事不二罚」原则,判决撤销罚锾,也就是免罚,但全案还可以再上诉。

对此,高雄市卫生局发声明回应,强冠辩称对劣质猪油原料不知情,裁罚最高额过重,提起行政诉讼后,基于一罪不两罚等理由,裁罚遭高院驳回,「对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但仍坚持立场,应维持裁罚最高额,因此将于收到裁判书后,再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