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大叔分饰2角「鬼妹」狂洗脑 上床可得丰胸补药性侵国中少女

▲大叔以丰胸补药为幌子与少女性交易,还以手机偷拍过程。此为示意图。(图/123RF)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陈姓男子,在脸书上1人分饰2角,诱骗国中少女发生性关系,还谎称提供对方价值1万元的丰胸补药,抵偿性交易费用,与少女发生多次关系,并偷偷拍下性爱过程。一审将陈男判处有期徒刑8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仍将陈男判刑8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年纪50岁左右,目前无业且离婚,育有3名成年子女均已离家而未同住。虽然年事渐高,但陈男仍对未成年少女伸出狼爪。他在2020年间透过脸书,以假名「陈冠雨」认识当时就读国中的少女小芊(化名),并宣称自己拥有每一帖价值1万元的丰胸补药(俗称补奶汤)。

陈男随后另以帐号「鬼妹」登入,谎称自己是「陈冠雨」妹妹,自己也服用丰胸补药,非常有用,不断鼓吹小芊接受与陈男性交易,并服用陈男提供的丰胸补药。几次鼓吹后,小芊动摇,并与陈男发生关系。陈男第一次仅提供补药抵偿性交易费用,第二次以补药加上现金2000元,第三次则是补药加上现金8000元;且陈男三次过程中都以行动电话录下性爱过程。

不仅如此,陈男也在脸书上认识另一名就读国中的少女小莳(化名),并诱骗小莳拍下多段不雅影片,传送给陈男观赏。案经小芊、小莳的家人发现后,报警逮捕陈男。检方依照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名,对陈男提起公诉。

陈男一审遭判刑8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时,陈男否认犯罪,辩称自己只是性交易,况且拍下的影片对象,并非2名少女。但法院根据影片传输纪录等等,认定陈男确实有罪,考量各项量刑因子后,高院二审撤销原判决,但仍将陈男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