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受伤没住院就没有慰问金 绿委:政府成最没道义雇主
民进党立委周春米今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时指出,公务员因执行公务导致受伤,竟然因为没有住院、治疗次数不足七次,导致时常无法请领任何的给付或慰问金,对公务员不公平。政府俨然成为做没道义的雇主。
周春米表示,办公室接获投诉,有农政单位公务员执行公务稽查时,因不慎从高处跌落,导致轻微脑震荡以及四颗门牙断裂。后续该员看诊、补牙、回诊等,历经各种折腾,却因为法规上的限制,导致无法请领任何的国家给付,只能摸摸鼻子自认倒楣。
周春米说,这一切肇因于《公务人员执行职务意外伤亡慰问金发给办法》,该办法规定,公务员要请领慰问金,最少要「连续住院未满十四日」或未住院而须「治疗七次」以上,才发给新台币一万元。投诉人牙齿断裂又脑震荡,却只因为没有住院医疗,也就诊未达七次,因此没有获得任何的给付,政府俨然成了「最没道义的雇主」。
周春米指出,依照现行法规,公务员因公受伤要获得国家的给付,只有因公死亡、失能,才能获得给付。另外,住院治疗14天以上或是治疗7次以上才则可以请领慰问金。但因公受伤就是因公受伤,单纯以就诊次数作为是否给予慰问金的标准,实在是不合理。请铨叙部务必要检讨,应该是用伤势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对生活的影响来做区分,不是用就诊次数来做标准。
铨叙部则回应,是否以就诊次数作为发放慰问金的标准,确实有讨论空间,目前这个部分已经跟人事总处开了多次会议,正在做发给办法的研修。三天内会给一个报告,说明未来慰问金发放标准的修正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