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股票换钞票诈2.4亿 检调15路搜索
▲日硕实业、豪伦科技涉嫌假增资后,再勾结台版「华尔街之狼」案的兆良科技董事长罗栩亮(图左)以假交易手法,美化财报,贩卖两公司未上市股票不法获利2.4亿元。(图/镜周刊)
日硕实业、豪伦科技两公司涉嫌假增资后,再勾结台版「华尔街之狼」案的兆良科技董事长罗栩亮以假交易手法,美化财报,对外宣称公司前景前好,贩卖两家公司的未上市股票,两公司「印股票、换钞票」不法获利2.4亿元。检调今兵分15路搜索日硕、豪伦公司,并约谈豪伦公司负责人郭光伦、员工、盘商等9人到案,另日硕公司吴智豪因出国,检调将择期再约谈。
至于兆良科技董事长罗栩亮因勾结会计师陈功源、盘商黄泳学等人,虚增公司资本额、捏造财报,2年吸金超过2亿,台湾高等法院今年6月依证交法诈伪罪判罗7年徒刑,并没收7,006万。
检调发现日硕公司自2012年5月、7月、豪伦公司自2012年12月、2013年7月,两公司均二度假增资,膨胀资本额后,再分别与兆良假交易,美化财报,佯称两公司前景看好,投资获利可图。
两家公司透过地下盘商,向投资人推荐两公司股票,致两公司股票被炒高至30至50元,被害人达数十人,两公司不法获利超过2.4亿元,检调认为两公司涉嫌证交法财报不实罪、伪造文书、违反商业会计法、公司法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