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业者注意! 台中今宣布10月起饮料店禁用塑胶杯

台中市环保局派员现场查核循环杯门市设置情形。(环保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今天需布,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辖内「饮料店」将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PLA杯)。(还保局提供/张亦惠台中传真)

台中市政府积极推动源头减塑,配合行政院环保署限塑政策将扩大执行,市府今天需布,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辖内「饮料店」将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胶材质的PLA杯),目前全市5000间饮料店,还有3000间有提供塑胶杯,呼吁业者在实施日前配合汰换塑胶杯以免受罚。

环保局指出,预估政策实施后,1年可减少1.06亿个塑胶杯的使用。若违反规定者,依《废弃物清理法》第51条第3项规定,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呼吁业者配合政策执行,以免违规受罚。

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台中市连锁饮料贩卖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已不得提供保丽龙及其复合材质的饮料杯及餐具,因应国际减塑趋势,将扩大实施对象及范围,在环保署核定公告「台中市饮料店不得提供塑胶一次用饮料杯实施日期」后,自今年10月1日起,台中市辖内饮料店(含连锁及非连锁)凡以塑胶材质制成的一次用饮料杯皆不可使用。

环保局表示,目前台中市已列管连锁体系饮料店(含连锁饮料店、连锁速食店、连锁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及非连锁饮料店约有5000家,其中6成以上业者(约3000家)尚有使用塑胶一次用饮料杯,环保局于实施日前,将加强辅导及宣传,呼吁业者务必提前盘点库存与替代材质备货,配合汰换塑胶一次用饮料杯。

环保局呼吁,养成「自备、重复、少用」的绿色消费环保习惯,从源头减量做起,才能减少一次用品的垃圾产生量。若民众消费时忘了自备环保杯,可到台中市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及连锁饮料店计6品牌(全家便利商店、OK超商、莱尔富、摩斯汉堡、SUBWAY、星巴克)率先体验借用循环杯,台中市共有42处门市提供此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