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凶宅诈贷1200万!新北议员曾焕嘉与父 最终判决出炉
新北市议员曾焕嘉与父亲隐匿凶宅资讯,诈贷1200万元,最终判决出炉。(中时资料照)
前台北县议员曾文振与担任新北市议员的儿子曾焕嘉,被指控隐匿凶宅资讯,垫高买卖金额诈贷1200万元。一审依诈欺罪将曾文振、曾焕嘉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6月及5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考量曾焕嘉听从父亲指示,一时短于思虑所为,改判刑3月,缓刑2年,曾文振改判刑4月,都可易科罚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曾文振知悉邱姓屋主出售新北市板桥区房地为凶宅,2016年5月间他用1110万元购入,登记在曾焕嘉名下,曾文振父子隐匿本件交易为凶宅买卖之事实,在不动产买卖契约书虚伪填载买卖价金1800万元。
曾文振在2017年8月1日指示不知情之公司人员,持曾焕嘉印章用印制作借款申请书,而以本案房地为担保,向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申办购屋贷款1200万元,致淡水一信承办人员陷于错误,核贷1200万元给曾焕嘉。
高院考量曾焕嘉为本案诈欺犯行,固然非是,究系依曾文振指示,一时短于思虑所为,经此侦审教训及刑之宣告应知警惕,且本案贷款本息业已清偿完毕,堪认对曾焕嘉宣告之刑以暂不执行为适当,宣告缓刑2年。
高院指出,曾文振在本案居于主导地位,且其前因违反选举罢免法案件受刑之科处及执行,未能戒慎警惕再犯本案,法治观念仍有不足,自无暂不执行刑罚为适当之情形,不宜宣告缓刑,判处可易科罚金之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