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最高只能罚1000万 顾立雄希望提高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今天(2日)出席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谈到外界许多人认为现行银行法最多只能罚到1000万,但银行弊案涉案金额随便都是以亿为单位罚则根本「不痛不痒」。顾立雄表示,我目前也在思考拉高罚则,但还要跟银行局研议,目前还没有定案

在财政委员会上,立委陈赖素美也提及金检次数过少,2016年整年度,对控金控金检才6次,对本国银行才41次。顾立雄表示,他上任后看过编制,发现目前检查人力真的很有限,但仍然会提高金检次数,特别针对海外分行会多加进行抽检。

在金检评等上,顾立雄则正在参考各国金检的项目,像美国针对银行检查评等系统外商银行用ROCA、国内银行则采用CAMELS制度,这当中的大项跟子项,会去看哪一些涉及到风险项较高的部分,作为我国金检项目的参考。他强调,金检评等不能只看「量」还要看「质」,「当量多了就会变成质的问题」,美国很多金检项目也没有只用量化指标,只要认为对风险控管有很大影响时候,就依轻重分成马上改善或逐步改善等。

顾立雄也提到前金管会主委李瑞仓主张的「抓大放小概念,他认为这概念没有不好,但重点是如何区分大、小。比方说某保险业者,被保户申诉数量一直是业界第一,申诉是小瑕疵,但一再被申诉且屡犯不改,就是大问题。他最后也一再强调,从金检项目开始到最后监管,就是要对金融业采用差异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