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这类业务可免责? 金融监管总局:银行普惠信贷免责人数和比例上升 已牵头建立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财联社10月14日讯(记者 王宏)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最新发声。据其介绍,今年前8个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

丛林表示,已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近期还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希望达成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目标,银行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此外,金融监管总局近期修订了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近期很多银行已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完善尽职免责制度,银行免责人数和比例均上升

数据显示,到今年8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252.02万亿元,同比增长8.5%;保险公司通过债券、股票等方式,提供各类融资支持28.8万亿元。结构上,相关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16.1%,民营企业贷款同比增长9%。价格上,利率是稳中有降。今年1—8月,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了0.4个百分点。

丛林介绍,金融监管总局已会同发改委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的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机制核心是在区县层面建立工作专班,搭建起银企精准对接的桥梁。在企业端,全面了解辖内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切实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在银行端,疏通信息传递和资金传导的堵点和卡点。

“希望依法合规经营、有真实的融资需求、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都能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这个资金是没有中间环节的,是直达的,融资成本也是合适的。”

丛林还透露银行尽职免责制度落实的最新情况。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对原来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通知作了修订,明确了各类免责的情形。对于基本履行了岗位职责,仅有轻微过失的人员,可以减责或者免责。“我们了解到,很多银行都已经按照监管要求,细化并且完善了内部规定,免责人数和比例都有上升。”

“尽职免责,不良容忍一直是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两条重要工作原则,反映出监管部门对普惠型小微企业支持的充分重视”,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财联社记者表示,免责人数的上升,无异于给银行机构带来“定心丸”,有助于后续机构在支持小微工作方面发挥更大效能。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还优化了优化无还本续贷政策,适用范围还阶段性地扩大到中型企业。丛林今天再次强调,符合条件的续期贷款不能单独因为办理续贷这个因素下调贷款分类。银行要加强风险管理,综合考量借款人的履约能力、担保等因素,合理确定续期贷款的风险分类。

银行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

小微企业对于经济、就业和民生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丛林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并且借鉴有关机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牵头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近期还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

丛林透露,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由金融监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和银行机构共同参与,负责总体统筹调度,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更好地形成一个政策协同的乘数效应。

“区县工作专班地要一手牵企业,一手牵银行,摸排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宣讲惠企助企政策,减少政策和企业体感之间的温差”,丛林表示,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状况良好,同时有真实的融资需求,贷款用途是合规的,都可以通过这个机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将达成什么样的效果?丛林指出,希望达成直达基层、快速便捷、利率适宜的目标。具体来看,低成本信贷资金要直达基层,打通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银行原则上要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授信的决定;通过节约信息收集成本、压减中间环节,减少放贷成本和附加费用,总体上降低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苏筱芮表示,此次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建立,有利于集聚及发挥各方优势资源,联手共同改善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从而进一步为小微主体减轻融资负担,促进普惠金融从增量、扩面向着“提质”纵深发展,对于精准滴灌小微企业、促进实体经济活力方面提供扎实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