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政府:光之山钻石非英夺走 不讨回

印度人权与社会正义阵线(India Human Rights &Social Justice Front)先前向法院递交诉愿书,要求印度政府追回「被英国夺走」的光之山钻石,在案件打到最高法院后,昨天由检方陈述印度政府立场。

「印度人报」(The Hindu)今天报导,检察长库玛(Ranjit Kuma)告诉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泰克(T.S. Thakur)说,旁遮普大君朗吉特(Ranjit Singh)的继承人把光之山钻石送给英国,是作为英国与锡克教徒战争(Anglo-Sikh Wars)花费的「自愿补偿」。

库玛还称,「如果我们开始对其他国家博物馆的宝藏主张权利,别的国家也会来对我们博物馆的宝藏主张权利。」

但泰克反驳说,印度从来没有殖民统治其他国家。

最终,泰克终止检方要求驳回诉愿的申请指出,如果印度对光之山钻石享有权利,现在照检方的诉愿,对方会说印度最高法院已经驳回收回光之山钻石的诉愿,将导致政府收回钻石困难。

泰克同时要求库玛与外交部和文化部咨询,然后提交一份有关这颗钻石所有问题的全面誓词给最高院,最高院预定6个星期后再次审理。

光之山原产于印度中南部戈尔孔达矿坑(Golconda),先后落入征服者之手,包括蒙兀儿王子、伊朗武士、阿富汗统治者及旁遮普大君。最后在旁遮普1849年被英军征服后,由1名年轻的锡克族王子交给英方;虽然印度要求归还钻石呼声不断,但英国拒绝。10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