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7岁少年开赃车拒捕被击毙 员警「业务过失致死」被判5个月
桃园市员警刘政国2016年1月在追捕赃车时,因赃车驾驶被拦停后又企图逃逸,加上还一度试图冲开警方包围,他就紧急朝车辆右侧开枪吓阻,但子弹却意外击毙了一名17岁少年。桃园地院法官认为,少年并没有攻击行为,因此刘员无开枪必要性,最后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处刘政国5个月刑期、得易科罚金。
根据了解,刘政国2016年1月21日凌晨,会同其他2员警巡逻时,意外在杨梅区发现赃车,他们立刻闪灯鸣笛警示,结果车内3名少年拒绝盘查,猛踩油门在市区内一路狂飙,途中还差一点就正面撞上另一辆警车,双方追逐从平镇﹑龙潭﹑大溪又冲回杨梅,追逐了好几公里、约40多分钟。
▲17岁少年开赃车拒捕,被警方开枪打中头部。(图/翻摄自东森新闻)
最后赃车被警方包围逼停后,车内少年又加速试图逃跑,刘政国见状就立刻拔枪射击车子右侧吓阻,结果这一枪却命中了副驾驶座的17岁徐姓少年头部,导致对方重伤送医仍宣告不治,徐姓少年的家属为此非常气愤,质疑员警用枪不当一状告上法院。
刘政国出庭时向法官供称说,因为当时情况相当紧急,加上他怀疑车内有藏毒、涉其他刑案,因此才决定开枪吓阻,认为使用枪械并无不当。但桃园地院法官审阅追车画面后,却认为赃车只是逃避检查,并没有攻击警方的行为,因此开枪已逾越比例原则,认定刘政国开枪有过失,最终判处刘警5个月刑期。
判决消息传出后,一起与刘政国共事的同仁都替他抱屈,桃园市警局也对判决表示遗憾,强调刘姓员警是正当执法,支持所有员警合法用枪,因此会协助打官司替刘姓员警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