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不然你撞我啊!」男携童肉身占位 车主排队10分钟傻眼
南投一名曾姓男子控诉,1日驾车到日月潭朝雾码头游玩,当天人潮众多,为了停车就排队了10多分钟,好不容易终于驶近停车场,却发现有男子带着孩童「肉身占位」;曾男当时摇下车窗试图与男子沟通,但男子仍不愿离去,还呛声「不然你撞我啊!」让曾男相当傻眼。
▲男子带着孩童「肉身占车位」,做了最坏身教。(图/东森新闻)
「你们真的还要这样占住吗?可是车先到了耶,先生!」曾男表示,由于当天适逢周末假日,朝雾码头游客相当多,但他仍遵守规定乖乖排队进停车场,没想到排了10多分钟后却发现场内有男子带着孩童「肉身占位」,不论怎么劝说就是不让,男子甚至还当面呛声,「要不然你撞我啊、你撞我啊!那边这么多车位不去找?」
▼曾男劝说男子离去,还反被呛「不然撞我啊!」(图/东森新闻)
曾男闻言后当场傻眼,直呼「什么叫我撞你?不是这样子的吧,什么叫我不去找(车位),我也是这样子排队下来的啊,你这样太不厚道了吧!」由于男子坚决不肯让开,最后双方僵持了约5分钟后,曾男只好摸摸鼻子自行驶离。
事实上,「肉身占位」已经违反法规,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4款,「行人于交通频繁之道路或铁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游或坐、卧、蹲、立,足以阻碍交通,可以处300元罚款。」
但尴尬的是,男子携童占位的地方并不属于「道路」;日月潭派出所副所长陈琪瑜表示,该处属于鱼池乡公所土地,且实际上并未规划为停车场,是无偿让民众停放,因此如若民众要停车,是以「先来后到」为主,而此次「肉身占位」的案例,并无法可罚,仅能以道德劝说为主。
▼陈琪瑜表示,男子占位处并非道路,也未有明显阻碍交通情况,因此无法开罚。(图/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