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大妈刷捡到的悠游卡买奶茶 喝完一杯过3天「涨到3000元」
台中市53岁邱姓妇人今年1月18日在高铁台中站(又称乌日站)捡到一张信用卡和一支手机,她偷偷将卡片占为己有,还在百货公司买了一杯60元的奶茶,没想到后来事迹败露,不仅揹上侵占遗失物罪,还得给付3000元的罚金。
判决书中提到,邱女当天下午3时36分在高铁台中站的女厕捡到一支SONY手机,还有一张有悠游卡功能的信用卡,没想到她并未将东西交给站务人员处理,而是占为己有,3天后还用该张信用卡的悠游卡支付功能,在中友百货某连锁茶饮店买了一杯奶茶。
▲邱女知道使用悠游卡功能消费不用核对身分,于是拿捡到的卡片买了一杯奶茶来喝。(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女失主发现东西不见了,随即报警处理,警方通过监视器画面过滤,很快就锁定邱女。由于该张卡片的悠游卡功能是采记名方式,警方一查消费纪录,迅速揪出邱女;她到案后虽然坦承犯行,却辩称不知道卡片放到哪里去了。
台中地院法官表示,该张信用卡的悠游卡功能原本有98元余额,扣除邱女购买的60元奶茶,剩下的38元以及手机都已经发还给失主,最后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她罚金3000元,也让这一杯奶茶的「价格」直接翻涨了5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