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所与综所报税期限 扩大至6月底

财政部13日再进一步放宽其适用,不限定是否为上开人员受隔离或检疫,今年的所得税申报期间将「通案性」展延至6月30日。

KPMG安侯建业指出,对于纳税义务人、事业负责人、主办会计人员或受委任办理申报之会计师等人员,于6月30日仍接受隔离治疗者,依据日前财政部公告,可于申报时检具主管机关开立之隔离治疗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再展延至自隔离治疗结束之次日起算20日。此外,纳税义务人如因疫情影响致发生缴税困难,可在前述规定之缴纳期限内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