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稳达破产抗告案 法院重审

考量英稳达公司资产已不足以清偿22.12亿元的负债,因此公司董事会决议依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声请宣告破产,并于去年底向桃园地院声请宣告破产。

惟经逾半年审理后,桃园地院于今年7月初驳回其声请。英稳达认为法院裁定驳回的理由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公司负债总额仍高达近10.73亿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委请律师进行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