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游览车垦丁辗过11岁单车男童手臂 「塞了300元」就肇逃
屏东恒春镇大光路24日14时56分发生一起肇逃案!一名年约11岁的男童骑脚踏车时,疑遭到游览车擦撞,结果手臂遭辗过,但司机竟然塞了300元后就逃逸。目前警方已循线找到游览车,正在进一步厘清案情。
▲游览车辗男童后肇逃 。(图/恒春分局提供,下同)
恒春分局龙水派出所所长陈培育表示,当时是一辆游览车和男童骑乘的脚踏车发生擦撞,游览车在车祸发生后,私下跟孩子和解,因车上还有乘客就自行离开,员警接获民众报案后,就循线把驾驶带返所。至于,受伤的男童被送医后没有生命危险,意识清楚,但左手骨折,目前已经在医院治疗中。
该名驾驶供称,当时私下拿钱给男童和解,因车上有乘客,要赶着下个行程才离开现场,但仍是以肇事逃逸将他函送侦办。
恒春警方表示,员警到场未发现该肇事车辆,在场目视吴姓孩童(11岁)左手有明显伤势,立刻通知119救护车及吴姓孩童家属到场,将孩子送到医院,经调阅监视器追查该肇事游览车之车牌号码,循线于白砂路段查获何姓肇事驾驶,并将他通知到所制作笔录,全案依肇事逃逸案侦办。
恒春分局分局长杨龙祥表示驾驶车辆应随时注意前方动态,于限速内行驶,驾驶人于肇事后应留在现场,维护交通安全,对被害人即时救护,以减少因延误就医致生无谓伤亡,并且呼吁民众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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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调阅监视器循线找到肇逃游览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