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召站板娘「越南李若彤」现身!出庭认罪遇媒体娇嗔:听不懂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北市万华角头陈明杰被控经营应召站,媒介台籍与外籍女子卖淫,他的女友、号称神似港星李若彤的逃逸外劳梅氏玉,帮找越南女同乡下海捞金,2人均被起诉涉犯妨害风化等罪嫌,台北地院今(5日)开庭,陈、梅与同案另5名共犯均认罪,梅女开完庭乍见媒体采访,娇嗔「我听不懂」。
▲越南逃逸移工梅氏玉加入角头陈明杰的应召站成为女友,被称为「越南李若彤」。(图/记者黄哲民摄)
陈明杰7人今都没委任律师,均认罪想赶快轻判结案,但梅氏玉透过台籍越语翻译,对于起诉认定她的犯罪时间有意见,法官仔细讯问,陈男表示认罪不必计较细节,法官与检察官解释审理须确认每个犯罪事实,虽不影响被告认罪后的刑度,判决仍得交代清楚。
梅氏玉承认合法来台工作后逃逸,认识陈明杰之前就从事淫业,跟陈男交往后,有介绍越南姐妹加入陈的应召站赚皮肉钱。陈男表示本案被查获的应召女,有些不是他的人。
▲租用钻石大楼套房涉经营应召站的北市万华角头陈明杰 。(图/记者黄哲民摄)
庭讯约1小时结束,陈明杰不回应记者发问,板着脸离开。梅氏玉乍见媒体采访,手足无措用国语说「我听不懂」,接着只能一路堆笑,用嗯、啊等语回应。
台北地检署去年(2023年)10月11日凌晨,指挥警方、宪兵与移民署大举搜索万华区钻石大楼,查出经营应召站的陈明杰在各楼层租用共约50间套房当淫窟,现场查获5名嫖客与31名卖淫女子,其中4人是台籍、另27人是多半是逾期居留的越籍女子,还有印尼籍,都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陈明杰与共犯陈俊达到案被声押禁见获准,现年23岁的梅氏玉外型娇小清秀,到案时被认为神似主演《神雕侠侣》小龙女的港星李若彤,号称「越南李若彤」,她在2018年来台担任帮佣,逃离原雇主辗转加入陈明杰的应召站,不但成为红牌,更被陈男点名交往晋身老板娘,涉帮陈男物色越南女同乡下海,讯后也被移送专勤队收容。
43岁的陈明杰绰号阿足,曾是万华本地的华西街帮成员,自称角头大哥干儿子,在万华地区靠经营应召暂闯出名号。陈男本案交保停止羁押后,今年(2024年)3月不满王姓前女友和3名男子有说有笑,涉在万华街头纠众持刀追砍对方,另被依伤害、聚众斗殴等罪嫌送办。
检方比对本案查扣的相关帐册,认定陈明杰从2021年11月8日起,租用钻石大楼套房经营应召站,每次性交易价格从1500元到2000元不等,应召站从中抽成数百元,每月营收数十万元到近100万元。
此外,同案共犯绰号「小象」的陈俊达担任皮条客,绰号「小黑人」的张家玮管理员工,「白帅帅」白芸瑄担任会计收取性交易抽成,并帮应召女买生活用品、送医看病,「小年」冉启年、许蕙如分别担任送餐、把风等工作。
检方今年(2024年)1月起诉陈明杰7人涉犯法定刑最重5年徒刑的容留或媒介性交易营利罪嫌,建请没收在梅氏玉住处查扣的38万余元现金不法所得,27名卖淫越女被移送移民署专勤队收容,多人被裁罚后已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