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大户设储能仅4% 台电祭夜尖峰2电费扣抵优惠

被规范要使用绿电的用电大户,目前选择设置储能者仅4%,经济部今宣布台电将提供两类电价扣抵优惠,吸引企业多设置设储能于夜间放电。(图/台电提供)

用电大户强制使用1成绿电上路第3年,目前选择储能设备者仅4%,经济部为了提升装置率,今宣布台电将提供两类电价扣抵优惠,大户储能设备如在晚上6点到8点放电进入电网,超过义务量,每1度给予10元电价折扣。不选义务量方案,也有每度1到5元扣减。

2021年「用电大户条款」上路,300多家电力契约容量5000瓩以上企业,须在5年使用10%绿电,政府给予自设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装置储能设备、购买再生能源凭证,以及缴纳代金「四选一」,须至少选择其中一项方案。

根据经济部能源局统计,被规范的用电大户有8成选择早鸟优惠,要提早于今年底完成使用绿电义务。其中购买再生能源凭证与自设绿电(太阳光电)设施者较多,选择设储能者则仅4.4%( 41.6MW)。

原本用电大户条款,就有规定选择储能者,每月需要400度需先自存自用。经济部能源局表示,为免工厂设了储能设备后,除自用外,放在那边闲置资源浪费,因此协调台电在新订「义务储能设备参与需量反应措施」中,增设用户于平日周一到周五的夜尖峰时段(晚上6点到8点)放电,给予两种电费抵扣优惠,以增加大户增设储能意愿。

方案一为采用义务时数制度,只要超过400度后,每放1度电到电网中,就可在电费单中,得到每度10元扣减。方案二不设定义务时数,采时数累进给予差别电费扣减,前150小时内,每度减1元、151到400小时每度扣2元,401小时以上每度扣抵5元。

能源局指出,工厂如要享受较高电费折扣,就得多使用储能用电,赶快把400小时义务量用完后,可以享受高折扣。但如果储能用电消耗慢,就只能选较低折扣方案,但第1度电起就有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