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放贷弊案遭押何寿川3人抗告 高院最快今裁定
台北地检署侦办永丰金涉违法超贷案,永丰金董事长何寿川、永丰余土地开发部经理张金榜及三宝建设董事长李俊杰之妻廖怡慇日前被依涉犯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等罪,遭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但何寿川等人不服裁定结果,昨天傍晚已向高等法院提抗告,且分案审理中,据了解,此案最快有可能在今天傍晚前做出裁定。
检调侦查,何寿川涉及在2009年10月起,通过对Grand Capital公司(GC)3000万美元担保贷款,并对三宝建设境外J&R Trading Co.LTD(J&R)公司进行近74亿元授信贷款。但J&R根本没有营运,连财报都没,根本是间纸上公司,却成为永丰金最大单一借款户。
2012年,何寿川同意对三宝建设另一公司Star City(ST),也就是上海1788大楼控股公司,进行约52亿元台币无担保贷款,不过因GC拥有ST约8成股权,何寿川的妻子张杏如又曾担任ST董事,检调认为,有利害关系人交易问题。
另外,何寿川涉嫌透过YFY购买GC发行,以ST股权为标的可转换公司债,并且参与联贷案提供资金给ST。「左手放贷、右手投资」违反金控业「产金分离」原则,涉犯《证交法》背信罪。而张金榜部分,涉及刻意高估鉴价,承租进驻1788大楼,由永丰金财务长邱秀莹核准,并且预付租赁贷款。
台北地检署日前向北院声请对何寿川、张金榜及廖怡慇羁押禁见,法官认为,何寿川3人均任公司要职,何寿川涉犯特别背信罪,张金榜涉犯妨害主管机关调查变造有关纪录等罪、廖怡慇涉湮灭刑事证据罪,所涉犯行严重侵害我国金融秩序,而且重要关系人仍未到案,有勾串之虞,裁定羁押禁见获准。何寿川等人不服,昨天向高院提出抗告,预计最快可能在今天傍晚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