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金证内控疏失 金管会开罚72万、3人被停止业务
证期局指出,在去年4月12日至5月4日对永丰金证券进行一般业务检查时,发现永丰金证有三大疏失,一是永丰金证与其员工多次进行外国债券附卖回(RS)交易,未予适度控管致其员工反复杠杆操作并累积庞大交易部位,滋生公司风险。
金管会发现,永丰金证从事从事RS交易,对一般客户KYC未确实且未核予总交易额度上限,致金融交易事业处部门主管谭姓员工等14位集团员工得反复杠杆操作累积庞大交易部位,不利公司风险控管;RS交易到期续作有未依内规办理情事;以不当方式承作RS交易,未确实处理及检讨相关人员责任;自行查核作业未抽核利害关系人RS交易且查核结果与事实不符;订定RS交易作业规范无正式签呈及核定纪录,且未会办稽核处及法令遵循处;客户交易额度上限、维持率及追缴保证金等规范付之阙如即承作交易等疏失。
二是受理复委托客户购买外国债券,有自营部门先行买入,出售予海外子公司,海外子公司再以受托买卖方式出售予复委托客户之过水交易情事。
金管会发现,永丰金证受理复委托客户购买外国债券,有自营部门先行买入,出售予海外子公司,海外子公司再以受托买卖方式出售予复委托客户的过水交易情事;复委托交易未就其执行方式、内容及结果,留存相关纪录凭证备查;复委托业务部门发放业务人员奖金予海外子公司及自营部门交易员;金融交易事业处下同时设置自营部门与「机构通路部」。
三是办理员工申请为专业投资人或高资产客户资格审核作业,未确实征提佐证资料等缺失,显示受处分人未善尽监督管理责任及未落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核已违反相关规定。
另外,还有办理财富管理业务人员考核作业,有未考量受托投资金融商品之风险属性,并依受托投资标的属高风险金融商品之程度扣减其评量权数等缺失;未落实客户电话委托下单股票、数量及价格等资讯,致短期间内接续发生巨额错帐的情形;有客户询价圈购单所留存通讯资料与其员工相同,未查明是否有员工利用他人名义申购及迳予配售之情事,因而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