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银员工遭爆从银行金库搬钱救董 金管会提3点说明要查谁外泄金检报告

▲针对永丰银行营业时间大额现金交易金管会提出3点说明。(图/资料照)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立委爆料永丰银员工为提领永丰金董事长何寿川保释金,金管会今(15)日提出3点说明,强调何寿川保释金是由他本人帐户提领现金,永丰银也没有代垫保释金,且该金检报告已处理完毕,要求银行改善,并没有罚锾。

立委黄国昌昨天爆料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遭台北地方法院声押,为筹措保释金竟然于晚上由同一个交易人在同一柜员处,在短时间内自15位非本人帐户提走7,500万元,把「银行金库当成自己家」,而金管会早就进行金检,却迄今尚未惩处,且质疑对永丰有轻放的嫌疑。

针对2017年6月16日永丰银行于营业时间后大额现金交易,金管会提出3点说明,首先是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于2017年8月17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起诉,而保释金来源是由何寿川本人帐户提领现金来支应。

第二,2017年6月16日永丰银行的交易,经了解当日有15名永丰银行员三宝授信案遭检调单位约谈因应可能面临须缴交保释金,先向该行其他行员借支,后因无须缴交保释金,因此没有动用该笔款项,并予以返还;这笔资金并未用以支应何寿川的保释金,永丰银行也无代垫保释金。

▲立委黄国昌。(图/记者纪佳妘摄)

第三,相关提款程序均由客户本人亲签开立提款条,相关现金提领均有传票帐务作业纪录,并依规定法务部调查局申报大额通货交易。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光熙表示,这是2018年的一般金检报告,已依照程序处理,且从检查报告来看,并没有违反内稽内控规定,因此要求银行改善,并没有罚锾。

外界关注检查报告是密件,为何会泄漏,金管会检查局主秘林峰召指出,除依法令或未经本会同意,不得阅览或以任何形式泄漏、交付或公开金检报告全部部分内容违者将触犯刑法第132条及其他相关法令,因此将了解金检报告是如何外泄。

林峰召也提及,在2017年发布「金融机构得提供本会金融检查报告内容之原则及应办理措施」,对于参阅的对象范围有所限制,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总稽核及其指定的稽核人员、检查意见之案关业务单位主管及其指定人员等人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