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银员工遭爆从银行金库搬钱救董 金管会提3点说明要查谁外泄金检报告
▲针对永丰银行在营业时间后大额现金交易,金管会提出3点说明。(图/资料照)
立委爆料永丰银员工为提领永丰金董事长何寿川的保释金,金管会今(15)日提出3点说明,强调何寿川保释金是由他本人帐户提领现金,永丰银也没有代垫保释金,且该金检报告已处理完毕,要求银行改善,并没有罚锾。
立委黄国昌昨天爆料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遭台北地方法院声押,为筹措保释金竟然于晚上由同一个交易人在同一柜员处,在短时间内自15位非本人帐户提走7,500万元,把「银行金库当成自己家」,而金管会早就进行金检,却迄今尚未惩处,且质疑对永丰有轻放的嫌疑。
针对2017年6月16日永丰银行于营业时间后大额现金交易,金管会提出3点说明,首先是永丰金前董事长何寿川于2017年8月17日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违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等起诉,而保释金来源是由何寿川本人帐户提领现金来支应。
第二,2017年6月16日永丰银行的交易,经了解当日有15名永丰银行员因三宝授信案遭检调单位约谈,因应可能面临须缴交保释金,先向该行其他行员借支,后因无须缴交保释金,因此没有动用该笔款项,并予以返还;这笔资金并未用以支应何寿川的保释金,永丰银行也无代垫保释金。
▲立委黄国昌。(图/记者纪佳妘摄)
第三,相关提款程序均由客户本人亲签开立提款条,相关现金提领均有传票及帐务作业纪录,并依规定向法务部调查局申报大额通货交易。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黄光熙表示,这是2018年的一般金检报告,已依照程序处理,且从检查报告来看,并没有违反内稽内控规定,因此要求银行改善,并没有罚锾。
外界关注检查报告是密件,为何会泄漏,金管会检查局主秘林峰召指出,除依法令或未经本会同意,不得阅览或以任何形式泄漏、交付或公开金检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违者将触犯刑法第132条及其他相关法令,因此将了解金检报告是如何外泄。
林峰召也提及,在2017年发布「金融机构得提供本会金融检查报告内容之原则及应办理措施」,对于参阅的对象及范围有所限制,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总稽核及其指定的稽核人员、检查意见之案关业务单位主管及其指定人员等人可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