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父救女儿「遭砍3刀」!忍痛夺刀反杀歹徒 缠讼4年终获判无罪
▲勇父救女儿「遭砍3刀」,忍痛夺刀反杀歹徒,法院判决无罪。(图/CFP)
大陆贵阳市一名李姓男子2011年为了拯救被歹徒劫持的女儿,遭到歹徒「狠砍3刀」后夺刀瞬间反杀对方,事后因为「杀人事实明确」遭当地检察院提出公诉。案件经过4年缠讼后,当地法院认为,李男出于救女儿、救自己的目的,才会对被害人(歹徒)进行正当防卫,因此判决李男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李男2011年11月15日凌晨在家等待女儿下班回家,突然间他听见楼下有女子在高声求救,窗台看下去才发现是女儿遭歹徒持刀胁持,他立刻拿了一把菜刀冲下楼要救人,但他的菜刀第一时间就被对方打飞,随即被疯狂的歹徒连砍3刀,导致他的脸部、手部及头部多处受伤。
尽管李男身中数刀已经重伤,他仍强忍疼痛并夺取对方的刀,接着反杀刺入歹徒的胸部,导致歹徒当场就死亡,随后他也失血过多昏迷,所幸送医后顺利保住性命。
▲爸爸为了救女儿,「身中三刀」忍痛夺刀反杀歹徒。(图/翻摄自看看新闻)
案件发生后,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李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明确,因此向云岩区人民法院提出公诉,针对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男的辩护律师傅永盛认为,李男是出于保护女儿、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才会意外杀死被害人,但这应属于正当防卫。
李男女儿(下称李女)的曾姓同事证称,她与李女深夜一起下班回家,突然间手持砍刀的歹徒就朝他们冲过来,一边跑还一边高喊「砍死你们」等语。另外2名目击者则表示,李男被歹徒攻击头部,身中三刀后才选择反击,尽管李男下楼时带有一把菜刀,但在事件中并没有率先使用菜刀。
▲傅永盛律师表示,李男是为了救女儿、救自己,才会对歹徒进行正当防卫。(图/翻摄自看看新闻)
傅永盛律师表示,李男当时也因为重伤送医急救,伤势经鉴定为右侧颞顶部右侧面部皮肤裂伤、右侧顶骨骨折、右侧顶部硬膜外血肿及颅内积气等,上述皆属于重伤等级的伤势,由此可见歹徒下手之凶狠,强调李男是为了救女儿、救自己,才会对歹徒进行正当防卫。
案件审理历时4年有余,从2011年底一路审到2016年,期间检方一度因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但因为死者(歹徒)母亲不断向上反应和申诉,才使得该案件继续走上审判程序。当地法官考量各样事证后认为,李男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因此判处李男无罪,不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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