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填「住宅、自用泳池」 新屋保龄球馆启用就违法
▲桃园市政府指出,新屋保龄球馆民国83年开始建造时,就违反土地分区使用。黄色是住宅用地,绿色是农业用地。(图/桃园市政府提供)
桃园市新屋区保龄球馆20日凌晨大火,导致6名消防人员丧生,由于保龄球馆有违建的争议,桃园市政府21日公布保龄球馆当初申请「新建」的执照,上头写着使用分区为「住宅区」,而建筑物用途则为「住宅、自用游泳池」。市长郑文灿在市政会议中指出,保龄球馆涉及违反土地分区使用、建筑法与营业规定3大违规,已请副市长邱太三启动专案调查。
根据桃园市政府资料(下图),民国83年8月,新屋保龄球馆取得桃园县政府工务局发给的建造执照,起照人为第11届新屋乡乡长黄水银的女儿,建造类别为「新建」,使用分区为「住宅区」,而建筑物用途则为「住宅、自用游泳池」。但民国90年,保龄球馆易主,由刘姓兄弟接手,直到99年,欲替1楼游泳池申请营业登记时,赫然发现根本不能申请营业。20年的违建失火引发悲剧,郑文灿痛批,这绝非是单一公务员行政怠惰的问题,而是整个政府出了状况,他将矛头指现向「前县府」联合稽查未落实、违建类型认定错误导致事件发生,包括最近期的稽查只在去年103年6月查核一楼的游泳池,却查一楼未查二楼,查消防设施未查核土地建筑使用及是否违建。
郑文灿还指出,去年8月,新屋乡公所曾发函给县府工务局,举报新屋保龄球馆为违建,但当时县府却仅将其分类为A7,非供公众使用建筑在屋顶、法定空地等擅自搭盖之违章建筑,未提升为更优先需处置之违建,「要落实公权力,未来市府将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主责,协同各相关局处,发动联合稽查,横向整合、具体执行,避免类似错误再度发生。」
▲新屋保龄球馆20日凌晨大火,导致6名消防员身亡。(图/东森新闻提供)
上午的市政会议,郑文灿也宣布桃园市的违规建筑、违规营业及提供给公众使用的大型营业场所,只要是有涉及公共安全危险、无法补照,完成公告程序后,将由工务局「即刻拆除」,期间若有人关说,将公诸于世。
但根据了解,市府尚未打算公开「涉及公共安全危险、无法补照」的违章建筑,因为违章样态过多,希望有部分违建的营业场所,例如某些幼儿园能自行处理掉违法的部分,只使用有照、合格的区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