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16岁少女援交!皮条客还要「先试车」 连小女友都推下海
▲少女被诱骗下海。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取自免费图库Unsplash)
北市陈姓男子和15岁的小女友交往时,不但发生多次性关系,之后又以缺钱为由,怂恿对方下海卖淫;同时间陈男又和郑姓友人透过网路搭讪3名未成年少女,半哄半骗媒介她们从事性交易,造成少女小涵(化名)怀孕堕胎。高院等法院认定,2男侵害到少女健康权,判决应赔偿90万元。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和小女友交往后陆续发生10多次性行为,因缺钱花用,提议让小女友下海援交赚钱;另外还和另名郑姓友人在网路刊登「寻找北部想赚钱的女生,时薪至少2500元」等讯息,借此搭讪到3名少女,媒介她们从事性交易,并在揽客群组标榜小姐「可无套吹、可亲、可抱、有一起洗澡」等噱头,吸引嫖客上门。
3名少女陆续和11名男客发生性交易,每次收费约3500至4000元,少女则可以获得2000至2500元,剩下的再由陈、郑2人均分。没想到郑男在过程中以「指导性爱技巧」为由,和其中1名少女发生性关系;陈男则是在负责载送少女援交等待男客时,要求和少女嘿咻「试车」,前前后后至少就发生4次性关系。
事件曝光后,其中一名少女小涵家长不满提告,主张2男诱骗女儿接客,导致她怀孕堕胎,身心重创须长期接受心理咨商,除了损害到健康权、身体权,也侵害到父母保护教养子女的身分法益,因此要求陈男、郑男连带赔偿小涵600万元、父母各100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小涵身心受创甚至怀孕堕胎,须长期接受心理咨商,同时也造成其父母精神创伤,因此判决陈男、郑男需赔偿50万元、父母各20万元,共9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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