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踩煞车 BMW酒驾男逃过杀人罪
高雄38岁黄子洋去年底无照酒驾撞林姓男子一家4口致死伤一案,高雄地院法官认为,黄子洋酒驾速度不快,冲撞前也确实有踩下煞车,若有意开车杀人,起驶后就能对爱河畔灯会人潮下手,不算故意杀人,量刑7年10月已算「重判」。(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38岁男子黄子洋去年底无照酒驾撞上林姓男子一家4口,导致林妻伤重不治、2名女儿断牙断腿重伤,迄今仍坐轮椅的林男要求以杀人罪重判,但高雄地院1日依酒驾致死罪判黄子洋7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法官解释,黄子洋酒驾速度不快,冲撞前确实踩下煞车,不算杀人,量刑已属「重判」。
去年12月26日晚间,林男一家4口手牵手跨越爱河旁的路口,被黄男所驾的BMW轿车撞上,林男全身多处骨折、妻子当场不治,15岁大女儿全口牙被撞断、双腿骨折,14岁小女儿也重伤,检方也以「杀人罪」起诉黄子洋。
黄男庭讯辩称,事发当天不知为何会开车上路,看到林男一家窜出、重踩煞车时已为时已晚。黄男也当庭对林男家属下跪磕头道歉,强调愿意让出1栋房产弥补,但后来又被爆出疑似脱产的争议。
高雄地院昨依酒驾致死罪判黄子洋7年10月有期徒刑。承审法官表示,此案件损害虽严重,并非得处以最高刑度。黄男实际酒驾速度不快,撞上林男一家前确有重踩煞车。纵使黄男有2次酒驾前科,曾发表「酒驾应该判死」言论,理应了解酒驾的严重性,但也不能将他犯行解读成有杀人意图。
另林男与2名女儿受伤部分,仍在治疗中,未来是否会达「重伤害」程度还不能确定,依「罪疑惟轻」原则,仅能依普通伤害结果来评价,对黄子洋的整体量刑已属「重判」。
林男获悉判决结果后表示遗憾,他痛批法务部喊出「酒驾零容忍」只是沦为口号,现在要被害家属也零容忍。他强调会与律师讨论后再决定是否上诉;高雄地检署同表遗憾,强调会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司法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