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热恋应召姊姊 答应从良偷回锅…痛心挥巴掌:打醒妳
▲基隆一名应召女子答应男友从良,却偷偷重操旧业。(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基隆一名45岁的李姓邮差爱上一名大他8岁的李姓应召女,双方热恋交往。李男不仅替她付了10万多元的卡费与生活费,还答应按月给2万元的房租,要对方「不要上班」。不过,男方心痛发现,爱人明明答应从良,却偷偷重操旧业,伤心之余便狠甩了她一巴掌,并说「希望能把妳打醒!」不料却挨告伤害。
基隆地院一审判决指出,李男于今年1月间到市区某私娼寮买春,与李女性交易后,双方都互有好感进而交往,2人发展迅速并论及婚嫁;男方甚至替对方陆续支付了10万多元的卡费与生活费等,并允诺按月替她支付2万元的房租,并要求她停止从事性交易,不要再上班;不过,女方答应从良后,又暗中回去上班,被告一怒之下才动手打人。
据了解,李男原本说好要按月支付5万元生活费,因为他还须扶养与前妻所生的自闭症独子,所以才改成月付2万元;但是,李女除了房租以外,还是有别的开销,因此才会回去卖淫;没想到,被告竟然于酒后到她的店门口,因目睹爱人违反承诺重操旧业,心痛之余甩了她一巴掌,后来便强拉手要她回家,导致其受有左侧颧骨挫伤与左手撕裂伤。
一审依伤害罪判李男拘役50天,得易科罚金5万元,他不服上诉。高院法官认为,被告曾于事后传简讯给女子,表示「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妳,妳可知道我的心有多么痛吗」、「从来没有打过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等语,证明他并未嫌恶她卖淫,反而一直关心、呵护与疼爱,因自觉遭背叛、钱财被诈骗,才失控动手,因此改判免刑,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