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达爆内鬼 七年损失24亿
检察官认为,苏、宫身为友达高阶主管,却设计各种价差牟取私利,犯后仍狡辩、隐藏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新竹地检署1月接获新竹市调站陈报后,分案交由检察官沈郁智组成专案小组追查,发现苏姓处长在2012年,引进高雄市一家代理商,该代理商70多岁蔡姓负责人伙同苏,压低友达面板贩售价;苏并介绍友达在大陆的客户,转向蔡男公司洽购面板,牟取价差利益。
专案小组3月24日动员超过50名调查官,前往桃园、新竹、高雄等相关涉案人住处及公司,共六地点,查扣相关帐册,检察官讯问后认为,苏男犯嫌重大且有串供灭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宫、蔡各以200万元交保。友达光电销售部的30多岁宫姓经理,则是自2018年5月开始,伙同大陆地区不知名业者成立登记于萨摩亚,简称NZ的公司,要求蔡男以略高于进价的价格,将友达面板贩售给NZ公司,宫姓经理再将取得的面板贩售牟利。
检方指出,苏、宫2人「内神通外鬼」赚取价差,造成友达损失8,948万美元,逼近友达2020年的33亿余元税后净利。其中苏男至少获得9,337万余元的不法所得;蔡男透过各种洗钱管道,包含由苏提供不知情亲属的帐户,买房登记苏男亲属名字,或以薪资名义给付不法所得。而宫男则透过价差获得逾22万美元、约新台币610万元。由于犯罪所得金额甚钜,专案小组5月、7月间,向法院声请查扣苏男控制的人头帐户1,384万元、高雄四间房产约2,795万元,蔡男则自愿提出1,000万不法所得,供新竹地检署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