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长之子涉性侵女童 北市教育局重罚百万祭4措施
幼儿园长之子涉性侵女童,北市教育局重罚百万祭4措施。(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教育局长汤志民表示,已严惩行为人、负责人及相关教保人员,共计裁处117万元,并从去年10月1日起废止该幼儿园设立许可。图为台北市政府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某私立幼儿园园长之子涉嫌猥亵、性侵女童,甚至偷拍20多名女童,并查扣600多部性影像;台北市教育局长汤志民表示,已严惩行为人、负责人及相关教保人员,共计裁处117万元,并从去年10月1日起废止该幼儿园设立许可,后续局方也祭出精进作为,包括公开涉案机构资讯、儿童保护、强化性平知能宣导以及增列通报表单内容。
汤志民表示,针对该案局方已完成行政调查,目前由司法调查持续侦查中,而该案行为人已由教育局认定「终身」不得任教各类教保服务机构,并依法裁处60万元罚锾,负责人也因知悉机构内发生疑似性侵害案件未通报,由教育局认定「不得再担任教保服务机构之负责人、董事或监察人」,并裁处51万元罚锾。
汤志民指出,案发后北市府去年11月召开跨局处重大性侵害案件检讨会议,精进类似事件处理程序订定4大精进措施,包含调查属实资讯公开、调查期间相关人员应予以「暂时停聘、停职」,避免接触儿童之机会、强化教保服务机构及人员性平知能、并强化通报机制,以积极维护儿童权益及保护儿童安全。
教育局说明,「调查属实资讯公开」部分,未来类似案件若调查属实,台北市将依法处以行为人及负责人罚锾、公布其姓名及机构名称于市府或网站,供民众查询;「行政调查期间之儿童保护措施」部分,虽然行政调查期间资讯虽依法保密,为维护儿童权益及保护儿童安全,若机构人员涉有性平案件情形,于调查期间,服务机构应予以「暂时停聘、停职」,避免其有接触儿童之机会。
教育局指出,「强化性平知能宣导,提高现场相关人员敏感度」部分,未来将透过各类管道宣导儿童保护相关样态及通报流程,加强教保服务机构之人员对于不当行为的敏感度,同时也增加教保相关人员性平知能研习及幼儿性平自我保护意识宣导。
教育局表示,最后「增列通报表单内容,预防包庇情事发生」部分,教育局已修正「教保服务机构发生疑似违法对待幼儿事件通报表」,增加「是否有亲属关系」栏位,于园方通报时并同填写,以利于通报第一时间了解行为人与负责人之关系,建立回避机制并即时保全证据。
教育局也呼吁,关于《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69条,本条文的立法精神是保障儿少隐私权,避免因身分遭受辨识后造成2次伤害,但涉及媒体保密责任议题,目前卫福部正在修法中,社会局也会积极向中央建议,广纳大众及专家意见,希望尽速完成后续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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