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鬼?高雄侦查佐逆向竟拒检逃逸 辩「没听到」记1大过

林园分局。(本报资料照)

高雄市林园分局1名侦查佐于去年11月在凤山区因逆向遭拦查,未料他却未停下,继续行驶,凤山员警尾随追查后至住家拦查,被依法移送及举发交通违规,后续获不起诉处分,不过林园分局表示,因影响警誉,情节重大,核以记一大过,交通违规部分均已举发。

据了解,林园分局1名侦查佐于去年11月3日下午5点多,行经凤山区时因逆向行驶,凤山分局员警正要上前拦查,但机车却继续行驶,凤山员警尾随追查后至住家外。

林园分局也进行调查,经查该名员警当日轮休,他表示因车速快,且适逢下班时间,未有听到凤山分局警方拦查作为,经查有逆向行驶、未打方向灯及闯红灯方式躲避查缉,以刑法185条公共危险罪移送后高雄地检署不起诉处分。

林园分局指,但该员身为警务人员,且有违反「警察人员驾车安全考核实施要点」及「警察机关强化勤务及业务纪律实施要点」等情事,该员警行为失检事实明确且情节重大依据「警察人员奖惩标准」第8条第1项第3款、违反品操纪律或言行失检,影响警誉,情节重大,核以记一大过,交通违规部分均已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