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虐童!花蓮惡母、男友摑掌1歲女童命危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花莲惊传虐童,花莲光复乡一名仅1岁4个月女童在20日失去呼吸与意识,34岁宋姓生母与其同居34岁陈姓男友将她送医急救,医师发现女童头部重创,生命垂危,怀疑虐童通报警方。花莲地检署指挥凤林警分局侦办,昨拘提宋女与陈男到案,认为两人掴掌涉及虐童,今天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检警调查,20日凌晨0时30分许,1岁4个月女童没有意识及呼吸,生母宋姓女子及生母男友陈姓男子紧急送往台北荣民总医院凤林分院急救,但因病情危急转送至花莲慈济医院救治,女童因血压过低,医护使用两线升压剂维持血压,目前仍有生命危险。
医师发现,女童头部两侧顶叶及左侧颞叶硬脑膜下出血,合并缺氧缺血性脑病变、双侧视网膜出血严重伤害,评估其基本脑干功能已严重受损,符合临床受虐性脑伤(婴儿摇晃症候群),为保护女童脑功能,施行低温疗法,并通报警方。
凤林警分局持检察官拘票,拘提宋女及陈男到案,经检察官漏夜查证后,发现陈男涉嫌在19日中午,在与宋女通话时,听闻女童吵闹,竟唆使宋女掴掌女儿脸颊,其后宋女听闻女儿再度哭闹,还以右掌猛力搧打女儿脸部等,检方认为宋女、陈男共同涉犯虐儿。
检方指出,宋女、陈男共同涉犯儿少法、刑法,杀人未遂罪嫌重大,且所犯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逃亡、串证之虞,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今天上午11时许开庭审理,承办检察官到庭积极论告,指宋女、陈男涉犯情节及犯后狡辩等情形,法院裁准羁押禁见。
花莲光复乡一名仅1岁4个月女童失去呼吸与意识送医,医师发现女童头部重创,怀疑虐童通报警方。花莲地检署昨拘提宋女与陈男到案,认为两人掴掌涉及虐童,今天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本报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