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局「业务女王」挪用客户保费6.2亿 判刑10年再赔5千万确定

中华邮政瑞芳邮局张姓女职员涉嫌侵占保费,判赔确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中华邮政瑞芳邮局张姓女职员,1人几乎扛起瑞芳邮局保险、理财等业务,被同事称为「业务女王」。但她在11年前起,因私下投资金融商品赔钱,开始挪用客户保费,总计挪用6.2亿元,最后还是惨赔2亿元。二审将她判刑10年,另外邮局求偿,最高法院判决她须单独负担赔偿5000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张女于1984年通过邮政特考进入台北邮局任职,1986年调到瑞芳邮局,由于工作认真,几乎独力扛起整个邮局的保险、金融商品的业务。但她自2010年起,为赢得销售邮政简易寿险业绩奖金,开始铤而走险。

她在邮局内私下承诺客户说,若将首期应缴保费缴纳成功后,即可以期满保险金预扣年息4%计算并趸缴所余保费,如同坊间金融业所推出之美金保单可享有4%高额年息。另外也针对邮局6年期「简易人寿吉利保险」为目标原本依照邮局所定之缴款方式,应每年缴纳保费16万余元、6年合计应缴纳96万余元,期满后始可领回100万元;但张女竟私下承诺保户仅需趸缴76万元后,无须再依邮局所订定方式缴纳保费,期满后亦可领回100万元。如此高获利的方式,吸引不少客户前来购买保险。

张女自2010年起到2017年间,招揽保险887件,收受保险金达6亿2427万8615元,她也因此获得奖金近200万元。而她所收取的保费,部分供缴纳客户后期保费之用,部分则另用于投资基金债券及美金保单等金融商品,最后惨赔2亿元。邮局在2017年6月间接获检举后展开调查,这才发现张女居间搞鬼,经过清查后,发现张女因投资失利产生亏损,已无力支付客户后续期间之保费,最后她在邮局人员的陪同下,向廉政署提出自首。

一二审均将她判刑10年,二审还追缴她犯罪所得近2亿元,目前上诉审理中。另外邮局也针对张女使用提供人头户的8位亲友,以及张女本人,一并起诉,先求偿5000万元。一二审也都判决张女单独赔偿,另外驳回邮局要求8名亲友赔偿部份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9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