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用9枪232颗子弹抵150万债 他运送途中遭逮下场超惨
彰化地院判决出炉,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处陈男有期徒刑7年、帮保管的钟男也遭判5年。(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陈姓男子借友人150万,没想到友人竟交付装有非制式手枪9枝、枪管7枝及子弹232颗的保冷箱给陈男,约定10天后取回枪枝并返还150万借款,不料在台中遭警方拦查搜索扣得枪枝;近日彰化地院判决出炉,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处陈男有期徒刑7年、帮保管的钟男也遭判5年。
判决书指出,61岁的陈男借钱给友人「黑将」,2020年时在彰化交流道桥下交付装有枪枝与子弹的保冷箱,约定10日事后还款,枪枝当作债权保证,事后陈男将装有枪枝的保冷箱交付给住在鹿港的54岁的钟男保管,同年3月钟男依陈男指示,将保冷箱从鹿港拿到彰化交还。
陈男主张,他并非主动持有枪枝,且他带领警方前往其车辆停放处,应符合自首要件;不过法官认为,警方早就接获检举人情资,掌握陈男与枪枝位置,当天即收网扣得藏有枪枝之车辆及装有枪枝、子弹之保冷箱,并不符合自首要件,自不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负责保管的钟男也辩称,陈男拿保冷箱给他时,告诉他里面是永生花,他没打开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只是负责保管,自诉搬动时觉得很重,大概有6、7公斤;不过法官认为保冷箱内枪枝、子弹超过21公斤,加上2人交付时选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不可能不知道里面装的可能是违禁物。
法官审酌,认陈、张明知手枪、枪管、子弹为管制物品,无视国家法律,分别未经许可持有、寄藏本案枪枝、枪管及子弹,且数量庞大,对于他人生命身体财产安全及社会治安均带来相当程度之威胁及潜在危险。
考量2人犯后均坦承犯行,依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分别以非法持有、寄藏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之枪枝罪,判处陈男有期徒刑7年、并科罚金新台币50万元;判处钟男有期徒刑5年,并科罚金新台币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