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园女童竟做「这动作」 老师惊呆!色外公瞎掰:帮她抓痒
色外公猥亵读幼儿园大班的孙女4次,还指侵1次得逞,竟辩称是「帮她抓痒」。(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桃园一名就读幼儿园大班的女童(A女),被老师发现,她竟然叫同学摸她下体,老师问A女:「妳怎么做这样的动作?不要随便叫人摸尿尿的地方」,A女迟疑一下却说:「阿公说不能跟别人说」,老师追问:「为什么是阿公说不能跟别人说?是阿公摸你吗?」,女童:「是」,这才揭发A女惨遭色外公猥亵、指侵的悲惨童故事。
法院审理,色外公(A男) 在A女就读幼儿园大班时,在住处的客厅或房间,趁四下无人,竟要求A女脱掉裤子及内裤后,伸手抚摸A女下体,A女表示不舒服后,仍继续抚摸,以此方式猥亵4次、指侵得逞1次。
A男辩称,当时是A女自己脱下裤子,要求我「帮她抓痒」,并不是我自己要去抓(刮过去)她的外阴部,我的手指也没有插入她的下体里。辩护人则为A男辩称,究竟什么是「尿尿的地方」,除了A女的指述以外,老师作证也只是转述A女的讲法,甚至连A女的回答还是老师诱导询问而得的答案。
辩护人指,一般小朋友可能也搞不清楚「尿尿的地方」,A女也有可能把下体统称为「尿尿的地方」,依照罪疑唯利被告的原则,A男始终否认有用手指插入A女下体里,且无证据证明A女下体里面有受伤,罪证不足而应为无罪谕知。
A女则指称,外公在照顾我的时候,他有碰触过我的下半身,也就是尿尿的地方,我称呼尿尿的地方为「妹妹」。外公要摸我尿尿的地方,妹妹不会在场,他会要我自己脱下内裤和裤子,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除了摸尿尿的地方外面,还有用手指头伸入尿尿的地方,而且在伸进去的时候,觉得不舒服,会有一点痛。
法官审酌,A男是A女的外祖父,本应妥慎尽心照顾,竟色欲薰心,违背伦常,对年幼的A女施以狼爪,影响身心健康及人格发展甚钜;A男仅认有对A男强制猥亵,否认有强制性交的犯后态度,日前依法判决,A男犯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3年;又对未满14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8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2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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