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电共生争议 光电四大公协会发共同声明
光电四大公协会太阳光电产业永续发展协会、太阳光电产业协会、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同业公会、SEMI太阳光电委员会共同发表声明指出,太阳光电业者大都是合法与守法的业者,所承做的区域全是由政府划定的专区,经过严格的环社检核及地方政府审查,同时在合乎情理法下,除了给予养殖户工作权的保障,还能让现有养殖环境获得硬体升级以进一步减少天然灾害影响,渔电共生绝不会灭渔灭村灭生态、不会掠夺养殖户的工作权,更不会破坏环境生态。
光电业者强调,绝大多数业者都有做到以下几点:一、优先保障原有养殖户的工作权,照顾渔民生计与优化养殖环境。在施工前,多数光电业者都有对地主、原有合法承租养殖户签署协议,做出应有的权益保障;施工期间,因无法养殖,业者会给原有合法承租养殖户工作机会或适度补贴,让他们得以维持生计;完工后,保证给原有合法养殖户优先承租,即使对没有承租权的占用户,也会进行沟通与补贴,给予优先承租权,或是工作机会。
二、施工难免有阵痛期,尽力维护居民交通与生活安全。光电案场的开发,需要二年以上的施工期,且又要挖马路埋输配电线,对当地居民生活与交通造成不便,多数业者皆会在道路施工前,跟附近居民沟通协调,尽可能做好交通管制,与施工安全措施,若过程中有些疏忽,一旦接获居民抗议,业者也会尽力做好沟通。
三、诚心沟通协商,不会让渔民生计受损。在渔电共生案场,渔民的「新房东」变成了光电业者,难免有磨合期,有纠纷,支持由中央与地方相关单位建立「邻损处理机制」,协调处理双方的纠纷,再进一步建构地方「工作站」,邀请中央与地方相关单位、当地里长、环团的加入,作为渔电共生的沟通平台,
四、开发区的生态环境都经过环社检核。政府规划的渔电共生专区是在台61号公路以东的区域,相对于台61号公路以西来说,生态较不敏感。且业者为尽量减少对渔民、对社区以及对环境生态的影响,在政府的督导下,光电业者皆兢兢业业、不眠不休的赶工,皆期能在两年内甚至一年内完工。
五、光电业者肩负着投资建置渔电共生同时让养殖渔业升级的重责大任。传统养殖环境容易受天灾、寒害及病菌影响,建置渔电共生的同时让养殖渔业环境对于天灾、寒害及病菌(室内型)的影响有效降低,唯有养殖环境的提升,才是让台湾养殖渔业稳定发展的基石。
六、台湾土地稀少,必须复合利用。
投身渔电的光电业者皆秉持「养殖为本、光电为辅」的精神来开发建置,冀望与渔民携手为养殖环境提升及台湾能源转型做出重要贡献,让台湾养殖技术与再生能源发展均能赢过全世界其他国家,更让我们与渔民、当地社区及当地生态共存共荣、共好共有,让渔业升级、环境永续,是我们的共同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