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妻北投爽泡汤! 正宫超强反击...男教师「300万+房产全喷」

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在国小任教的林姓男主任,去年7月和沈姓人妻相约北投泡汤不料老婆及征信社人员逮个正着;事后,林男担心挨告,签字同意离婚外,同时允诺拿出550万,作为妻子精神抚慰金儿女抚育金,结果离婚完却反悔。因此,前妻怒告追讨300万元;而新北地院判他得依约付钱。

林男在新北市一所国小任教兼主任,与同校陈姓老师于1999年结婚;结果去年7月期间,他竟带着沈姓人妻赴北投泡汤,遭太太率征信社人员上门捉奸。

由于林老师怕被告妨害家庭罪,当场签下分别为250万及300万的本票,并在去年12月完成离婚手续,不料他却事后反悔;陈姓前妻愤而提告,要求他给付300万元,同时将三重房屋过户长子

林男辩称,当时妻子和征信社的人闯入后,大肆喧哗、到处翻找证物,甚至强拍裸照,扬言让他名誉扫地,还威胁他到警局后签下事前拟好的协议书,并要求他3年内离开学校

他强调,考量前妻握有搜证影带,会使他个人安危及名誉全毁,无奈之下才签协议书及本票,等于是将所有身家全给陈女,这根本不合理,遂要求法院驳回前妻的请求。

一同泡汤的沈女证称,陈女闯入时,两人已轮流泡好温泉,她也换好衣服了,而林男仅用围巾遮挡下半身;她强调,那天没有发生任何性行为,抵达派出所后,征信社人员还说不要闹大,怕校方知道会叫记者。

对于征信社人员所言,法官认为并不构成恐吓。反倒是征信社人员指出,林男非常希望到派出所谈,还不断要求让沈女离开,深怕消息传到她丈夫耳里;当时,林老师与妻子在局里讨论财产分配精神赔偿、房产等,协议书也是现场缮打、列印,一直到最后男方签下协议书及本票,员警始终在旁。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林老师非遭胁迫才签下协议书,判他须给付前妻要求的300万元;而三重房产过户的部分,法官审酌该屋已被陈女假扣押,林已无任何处分权,所以未判准移转登记给长子;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