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孙女共枕 不速鬼阿公摸她奶66次报应来了
桃园1名男子被控4年前趁与就读国小的外孙女同床共寝机会,将手伸进她内衣抚摸胸部猥亵,直到校护惊觉异状,一再追问小女生才发现此事,报警提告。高院认定男子共猥亵外孙女66次,判刑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62岁的男子,自2016年8至10月间,与当时年仅11岁的外孙女同寝,利用对方熟睡机会,将手伸进她内衣中抚摸胸部8次。另男子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以相同手法抚摸外孙女胸部58次。
2017年4月,因学校护士察觉有异,追问小女生后,女生才透露内情,校方通报桃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并报警处理。
庭讯时,外公否认猥亵外孙女,辩称他长期有喝酒的习惯,可能喝醉不小心碰到,之后改口推称是外孙女抓他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还说外孙女从小说谎、偷窃,对她管教比较严格,她之前跟他要手机遭拒,可能因此诬赖他。
但被害人证称,外公会在她睡觉时,用手摸她胸部,她被吓醒,为了让外公罢手就假装翻身,因学校护士阿姨看她脸色不好,问她怎么了,她才跟护士阿姨说出此事。法官不采信外公说法。
法官认为男子身为外祖父,应严守人伦分际,善尽保护及教养外孙女义务,却一再利用对方熟睡之际,进行猥亵,加上他否认犯行,态度非佳,认定男子涉犯8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乘机猥亵罪、58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应执行徒刑4年。男子上诉高院遭驳回,仍判刑4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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