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孙女共枕 不速鬼阿公摸她奶66次报应来了

(图/报系资料照)

桃园1名男子被控4年前趁与就读国小外孙女同床共寝机会将手伸进她内衣抚摸胸部猥亵,直到校护惊觉异状,一再追问女生才发现此事,报警提告。高院认定男子共猥亵外孙女66次,判刑4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现年62岁的男子,自2016年8至10月间,与当时年仅11岁的外孙女同寝,利用对方熟睡机会,将手伸进她内衣中抚摸胸部8次。另男子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以相同手法抚摸外孙女胸部58次。

2017年4月,因学校护士察觉有异,追问小女生后,女生才透露内情校方通报桃园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并报警处理。

庭讯时,外公否认猥亵外孙女,辩称他长期有喝酒的习惯,可能喝醉不小心碰到,之后改口推称是外孙女抓他的手放在她的肚子上,还说外孙女从小说谎、偷窃,对她管教比较严格,她之前跟他要手机遭拒,可能因此诬赖他。

被害人证称,外公会在她睡觉时,用手摸她胸部,她被吓醒,为了让外公罢手就假装翻身,因学校护士阿姨看她脸色不好,问她怎么了,她才跟护士阿姨说出此事。法官不采信外公说法。

法官认为男子身为外祖父,应严守人伦分际,善尽保护及教养外孙女义务,却一再利用对方熟睡之际,进行猥亵,加上他否认犯行态度非佳,认定男子涉犯8个成年人故意对儿童乘机猥亵罪、58个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乘机猥亵罪,应执行徒刑4年。男子上诉高院遭驳回,仍判刑4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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