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调整基本工资 月薪24K起跳
劳动部22日表示,基本工资自2021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台币23,800元调整至24,000元,时薪由158元调整至160元,业经劳动部报请行政院核定后公告。
劳动部说,基本工资立法目的在保障劳工的基本生活,维持其必需的购买力。工资是劳工提供劳务的对价,其数额由劳雇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凡是目前工资未达前开调整后金额之事业单位,届时均应调高工资给与,对于按月计酬劳工不得低于24,000元,按时计酬者不得低于160元,按日计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时数内,不得低于160元乘以工作时数之金额。于计算劳工加班费时,亦应以调升后之金额作为计算基础。请事业单位预为因应。
劳动部提醒,雇主与适用劳动基准法第84条之1之工作者,约定并经核备之正常工作时间如超过法定正常工作时数,则该等之基本工资应按时数比例增计,并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资数额计给。
以保全业之保全人员为例,劳雇双方如约定「按月计酬」且经核备之每月正常工作时数为240小时者,于检视是否符合基本工资规定时,应以30,600元为其基准,其计算方式:24,000元+〔24,000/240x(240~174)〕,如当月延长工作时间48小时,且均在当日前2小时者,延长工作时间之工资(加班费):应不得低于6,400元(24,000/240×4/3×48=6,400),在此工时安排下,当月薪资合计不得低于37,000元。至约定按时计酬者,应以160元乘以经核备每月正常工作时数为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