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检4度互杠 男虫遭重判22年
引发彰化检方与院方4度互杠的性侵案,彰化地院3日针对已起诉部分,依违反妨害性自主罪及《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31岁吴男应执行22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今年2月2日声请延长羁押庭上,莅庭检察官庄珂惠不满法官陈彦志裁定交保,当庭呛声「法官是否脑袋不清楚」,陈彦志怒而下令欲将庄检当庭逮捕;案件被告31岁吴姓送货员,涉嫌透过网路结识未成年女网友,谎称自己是经纪人,以要拍内衣广告找模特儿、需要了解身材等名义,骗取裸照供自己欣赏,且上传网路供人浏览。
吴男还诱拐未成年少女网友见面后性侵得逞,还丢给对方1000元企图将犯行合理化成援交,检警去年8月查扣吴男电脑后陆续清查被害人裸照近60人,检察官庄珂惠去年12月与今年1月依违反妨害性自主罪及《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2度起诉吴男,被害人合计多达22人。
庄检在2月针对第3波侦办中案情向彰化地院声请延押时,爆发互杠事件,彰检总计4度提起抗告,彰化地院仍以吴嫌无串证、逃亡之虞,裁定9万元交保,检方最后不再抗告。
3日彰化地院由院长蔡名曜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当庭宣判应执行刑度;地院发言人王义闵强调,本案宣判是针对检方已起诉内容,犯罪事实并未包含之前院检争执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