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改名可列原民符號!身分證並列台語羅馬字拼音?再等等
内政部为强化户政人员专业知能,也将原住民取用传统姓名文化惯俗等课程内容纳入课程。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通过姓名条例施行细则,增订台湾原住民族应依「指引」取用传统姓名,及户政事务所依「指引」受理原住民族基于文化惯俗改名等作业规范。至于身分证能否并列台语罗马字拼音,内政部说,涉及台语文化推动、书写系统、姓名登记等事项,若政策决定,会配合修正。
内政部表示,这次修法主要因应今年5月29日修法公布「姓名条例」增订原住民名字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及由原住民族委员会调查确认原住民族传统姓名文化惯俗,再由内政部会同原住民族委员会订定指引。
内政部指出,这次修正姓名条例施行细则,明定原住民族取用传统姓名应依指引申报,或以原住民文字登记者,也应使用原住民族语言书写系统所列文字及符号;另为利实务执行,明定若原住民族依姓名条例第9条第1项第7款基于文化惯俗改名,且指引已明确规范该族的改名文化惯俗,如雅美族依其亲随子名制文化惯俗申请改名,户政机关得据以审认,当事人不需要提证。
至于其他原住民族确有改名文化惯俗而未列入指引者,应由原住民族委员会或原住民族事务单位出具证明文件。另也将原住民取用传统姓名文化惯俗等课程内容,纳入课程,以强化户政人员专业知能。
此外,也增订台湾原住民族传统姓名变更为汉人姓名申请事项,并配合新修正的姓名条例调整相关文字,如台湾原住民修正为「台湾原住民族」,还有原住民使用的罗马拼音文字修正为「原住民族文字」。
媒体询问,有学者希望原住民族文字外,也能并列台湾台语罗马字拼音(台罗)。户政司长陈永智表示,台语拼音并不是姓名条例规定使用的文字,是否并列在身分证上,因为涉及台语文化推动、台语书写系统、姓名登记等事项,需要由国家发展语言法及施行细则所规定的相关权责机关共同研商,如果有政策决定,就会配合修正姓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