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台积电儿生病都不探视 怒讨扶养费!法官打脸理由曝光
埋怨台积电工作的儿子连他生病都不探视,郑男怒讨扶养费,遭到法官打脸理由曝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年近60岁的郑男育有一对儿女,他不满培养儿子受高等教育,任职台积电还月领高薪,却从未给他扶养费,之前因病住院,儿子接到通知却未曾返家探视,郑男对此心痛不已,加上已届退休之龄,向法院诉请,依嘉义县国民平均每月消费支出18778元,请求儿子负担一半扶养费,按月给付9389元。
法院审理,郑男儿子指控,自他有记忆时起,父亲就有酗酒、赌博恶习,发酒疯就殴打或辱骂母亲及和他,或是砸毁家中物品,母亲曾因担心父亲酒后会对其不利,便躲藏在房间并将门上锁,不料,父亲却持铁锤,把铁钉钉在门上,威胁若不出来就将她永久关在房里。
母亲和他长期活在父亲的阴影之下,最后便先后离开家里,他则是开始与祖父母同住,并由祖父母照顾,生活开销也都是祖父母支应,纵然如此,祖父母也绝无代替父亲扶养他,否则,祖父母就不会不将土地留给父亲,反而是由他取得。
父亲多年来不仅未曾支应过生活费,反而对祖父母索求无度,还有债权人多次上门讨债,都是祖父母代为清偿,父亲甚至曾因向祖父母索讨金钱未成,便持菜刀威胁祖父,显见父亲根本无资力扶养他。
郑男辩称,儿子就学期间,他有先汇钱给女儿,再由女儿将钱转交给儿子,这些都有汇款单可证,而他卖鸭肉羹所赚的钱,也都被妻子拿走,他因肝硬化已10多年未曾饮酒,名下不动产也都因债务被查封,他有受儿子扶养之必要,同时也希望能将祖父登记在儿子名下的土地一并归还给他。
法官审酌,郑男现年59岁,尚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目前经营鸭肉羹生意,名下也有约70万元的土地,是否已不能以自己财产维持生活,显属有疑。且郑男未对女儿提出给付扶养费之请求,显见提出本案的真实目的,并非要扶养费,而是希望借此,得到儿子名下来自祖父的土地。
法官认,依郑男现有之年龄、工作能力及财产等,仍足以支应并维持自己生活所需,难认已达不能维持生活之程度,自无受扶养之必要。日前依法驳回声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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