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改名限一次? 內政部:基於文化慣俗改名不受限
内政部表示,修法增订第9条第1项第7款规定「台湾原住民族基于文化惯俗改名」者,不受改名次数限制,已与原民会规画办理地方原住民及户政业务人员培训,强化熟悉相关法令。图/内政部提供
姓名条例去年5月底立法院修正后总统公布施行,原住民族可回复传统姓名,但传出改名除非特殊原因,否则一次为限。内政部表示,修法增订第9条第1项第7款规定「台湾原住民族基于文化惯俗改名」者,不受改名次数限制,已与原民会规画办理地方原住民及户政业务人员培训,强化熟悉相关法令。
内政部表示,原住民依姓名条例第1条第2项规定,原为汉人姓名可回复传统姓名,再回复为汉人姓名,前述回复各以一次为限;但若欲改名字文字,仍可依姓名条例第9条第1项第6款规定,以「特殊原因」改名,最多可改3次。
内政部指出,去年5月29日修正公布姓名条例,修正重点为原住民姓名可单列原住民族文字、由内政部与原民会订定规范原住民族依文化惯俗命名传统名制之指引。另本次修法也增订第9条第1项第7款规定「台湾原住民族基于文化惯俗改名」者,不受改名次数之限制。
内政部举例,雅美族依循从名制亲从子名型之文化惯俗,取用传统姓名后,因长子、长女之出生,改其传统姓名;又如排湾族、鲁凯族及卑南族依循非永续性家名制之文化惯俗,取用传统姓名后,因离开本家、跨族通婚或其他情事,另取用家屋名。如原住民因上开情形改名,则无改名次数的限制。
内政部指出,考量原住民身分法、姓名条例、姓名条例施行细则及台湾原住民族取用传统姓名指引等法令于2024年至2025年间修正或订定,内政部已与原民会共同规画地方政府的原住民及户政业务人员培训,以强化基层人员熟悉原住民族之身分及姓名登记相关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