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看夜景女喊40次「不要」他硬上 总统府办事员判刑又撤职
▲总统府林姓办事员性侵女网友遭撤职。(资料照/记者谢婷婷摄)
记者郭玗洁/台北报导
总统府林姓办事员上PTT约女网友看夜景,在车上不顾女网友喊了40多次「不要」,强行指侵她得逞,事后林被告上法院,法官审酌他赔偿女网友并达成调解,处1年10月徒刑,并给予缓刑。日前惩戒法院审理也出炉,士林地院认为林的犯行严重损害政府信誉,判他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
判决指出,林男于去年7月7日上批踢踢want版,认识女网友小美(化名),并以看夜景为由,于隔日晚间开车载小美到碧山岩停车场,在车内强行亲吻小美嘴唇、耳朵、颈部,又伸手揉胸并指侵得逞。
事后林男被告上法院,林承认犯行,法官审酌林和小美达成调解,依犯强制性交罪处1年10月徒刑,缓刑4年。
全案又经总统府移送惩戒法院审理,林辩称他和小美当时情投意合,但因他无法拿出佐证证明,为避免社会关切并影响机关名声,才认罪并和小美商谈和解,他自省对和女性朋友相处时,「互动不够体贴绅士与不尊重」,表示会痛改前非,愿意接受一切惩处,今后也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积极就医,用重生之身报效国家。
不过法官检视手机录影,发现小美当时对林表示「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且已从提高音量到大声拒绝,甚至伴随哭泣声,对林说了40余次「不要」及多次「拜托」,但林仍强行侵犯小美,判定林已严重违反公务员保持品位义务,损害机关形象及政府信誉,将林撤职,并停止任用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