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乌龙函文让合法企业被入罪 顶新制油强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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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新案台中高分院更一审今宣判,对于判决结果顶新制油公司表示强烈遗憾,强调本案已有17项新证据可证明被告无罪,但未获调查,对判决结果无法接受,将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捍卫清白。
律师也转述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听到判决结果的反应,律师表示,魏应充先生一如以往,以平常心相对,情绪平稳,但也略为感叹:「自己与这块土地的缘分不够」。对于一路来所受的社会误解,选择以佛法自我释怀。
顶新制油公司表示,当年卫福部清查油品进口商背景时,越南工商部回函指称,出口油品给顶新的越南大幸福公司,没有食品安全条件合格证书,引发后续调查及起诉,所谓「罪证」也都是围绕此证书「拼凑」而来。
顶新强调,全案发展至今,已有17项新证据可证明工商部出具乌龙函文,相关罪证也都不成立,遗憾法院未进行新证据调查,迳自在违反无罪推定的原则下重判,顶新制油将在收到判决书后提出上诉,捍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