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女裸奶露下体 「包厢是密闭空间」获不起诉
基隆一名越南籍邓姓女子(37岁)在小吃店内裸胸跳舞、露出下体,没想到酒客却是员警假扮,遭移送法办。不过,检察官认为,当时邓女没和酒客有身体接触,加上包厢是密闭空间,不符合公然猥亵的要件,予以不起诉。
苏姓男子(58岁)在基隆市爱一路经营小吃店,邓女为其中员工;今年3月4名员警乔装成酒客消费,点了7名小姐坐台。一行人坐定后,邓女跳到桌上露出胸部、脱掉内裤热舞;警方等搜证完毕后亮出证件、表明身分,讯后依图利使人猥亵、意图营利而公然猥亵将苏男及邓女移送法办。
不过,检方却予以不起诉处分,因为包厢是密闭空间,邓女当时也没有与酒客肢体接触,苏男当时不在场,也不知道有脱衣陪酒一事,因此不符合移送事由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