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女移工激战硬要「走后门」遭拒 上班族假冒警察拍裸照性侵

一名上班族约女移工一夜情,却想「走后门」遭拒,当场假冒警察拍裸照硬上。(中时资料库)

一名林姓上班族,去年玩手机交友软体认识一名女移工,事后相约前往摩铁一夜情,但林男做到一半却想「走后门」,遭到女移工当场拒绝后竟当场翻脸,立刻谎称自己是警察,强拍女方裸照后,强逼女方口交后性侵,事后还拍下对方居留证及任职公司恐吓,吓得女方报警,法院审理后,认为林男为逞「雄性权力欲望」,触犯强制性交罪,但考量他已赔偿阿香,判徒刑2年,宣告缓刑5年,免除牢狱之灾。

根据判决书记载,林姓男子于109 年8 、9 月间,透过手机通讯软体ZALO而认识之网友。双方相约前往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但做到一半,林男却要求要「走后门」,遭到A女拒绝。

林男见A女抗拒,当场翻脸自称自己是警察,还恐吓若是不配合其要求,将调查A女身分及任职之公司,A女身为外籍移工,又不谙台湾语言及欠缺对于台湾事务理解及日常生活经验,精神上萌生恐惧之心理致未敢抗拒,林男立刻就拍下裸照,接着恐吓为芳已握有裸照,且自己是警察,命令A女替其口交后强行性侵。

林男完事后,载A女返回公司,还先要求A女删除凛人对话纪录,并再要求A女拿出居留证,拍下证件及公司地址照片后才离去,A女担心受迫害,吓得立刻报警。

法院审理后,审酌林男明知A女为外籍移工,不谙台湾语言及欠缺对于台湾事务理解及日常生活经验之判断能力,竟为逞雄性权力欲望及性欲,佯称其为警察,倘不配合其要求,将调查A女任职公司,导致女方精神上萌生恐惧之心理致未敢抗拒而遭性侵,侵害性自主决定权,致女方萌轻生念头,但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且已与A女达成和解,判徒刑2年,宣告缓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