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安會修正規則 不調查300噸以下無乘客船舶事故

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最近修正并实施新的「重大水路事故调查作业处理规则」,为免疲于奔命在许多查无事证的渔船案,水路案件调查排除总吨位300吨以下且无乘客的船舶事故。

运安会统计,自108年8月1日至今年3月13日,水路事故共立案调查逾197件,其中150件为渔船事故,约铁道事故调查案的5倍,为航空或公路事故调查案的10多倍。

运安会发现,多数的渔船事故是船员落水或失踪,常查无事证,也无事实资料可分析,无法提出安全改善建议,调查人员还疲于奔命。

运安会检视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SOLAS)与海事安全调查章程(CI Code)适用范围,运安会调查船舶范围显著多于国际海事组织规范。

运安会表示,为利实务运作及提升水路事故调查品质,专注水路运输安全议题的探讨,有效提升水路运输安全,参考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人命安全国际公约及国际劳工组织渔业工作公约(C188)相关规范,及国内水路事故安全调查需求,且以乘客安全考量为要,修正相关作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