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将抢快左转撞倒无照女骑士!她破相+断4颗牙 判赔39万确定

▲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7旬老翁叶仁杰2021年开计程车抢快从外侧车道直接左转,拦腰撞倒对向骑机车直行的蔡姓女子,蔡女脸面骨折破相、断了4根牙,幸运保命怒告叶翁求偿,法官认定蔡女不该无照驾驶,但叶翁违规情节更严重、应负6成过失责任,一审判叶翁须赔30万余元,上诉后,二审判叶翁须再赔9万元,共39万余元确定。

台北地院二审法官认为,事发时街道监视画面显示,叶翁在事发路口从最外侧车道直接左转,不仅未依规定提前30公尺先驶入内侧左转车道,且明知对向有来车,竟没减速礼让直行车就抢快左转,甚至从叶翁开始左转到发生撞击时,影片中传出持续的喇叭声。

二审法官认为叶翁开车态度轻慢,违规情节比无照超速驾驶的蔡女更严重,造成蔡女负伤留疤、精神备受痛苦,因此判叶翁须再赔偿精神慰抚9万元。

本案发生于2021年9月20日上午7点多,当时68岁的叶翁开小黄在新北市新店区安和路2段往中和方向,左转安兴路撞倒骑机车从对向迎面而来的蔡女,造成蔡女脸部左颧骨、左颜面骨、双侧腭骨与右腭齿槽骨骨折,左眼上下眼睑与下巴撕裂伤,断了门牙等4颗牙齿,外加左肱骨骨折、双侧肺挫伤等伤势。

当时20多岁的蔡女在早餐店与便利商店兼2份钟点工,月入共2万元多扶养1个4岁女儿,遭逢车祸幸运保命,但脸面破相、皮肤严重磨损,住院历经多次手术不能碰水,又因口腔内受伤,只能进食流质食物,9个月后才恢复工作。

蔡女向叶翁求偿医药费、薪资损失与精神慰抚等共152万余元。叶翁认错,刑案被北院依过失伤害罪判刑2月,因先赔偿10万元获缓刑2年,已定谳。叶翁在求偿案坚称蔡女求偿金额过高,且无照驾驶应负一半过失责任。

求偿案北院一审法官指出,刑案判决清楚记载,叶翁先支付的10万元并非免除后续赔偿责任,而是留待跟求偿判决相比后,多不退、少要补;其次,蔡女无照骑机车上路,行经施工路段超速行驶,须自负40%过失责任。

经细算蔡女可求偿85万余元,扣除自负责任比例与已领叶翁10万元、汽车强制险理赔10万余元,一审判叶翁须赔30万余元。

蔡女主张后续要植牙、还要重建脸部骨骼整形与除疤,不服一审剔除这些费用,上诉要求叶翁再赔偿30万余元。叶翁也上诉重申过失责任应一人一半,他已付10万元,不该再要他赔钱,他年满70岁,不能再开小黄赚钱、也没其他工作。

二审法官指一审已判准蔡女须做的植牙、脸面骨骼重建与除疤等必要手术费用,蔡女上诉要求的花费并非必要治疗,通通不准,但蔡女要求叶翁加赔精神慰抚15万元,确有道理,而依过失比例计算后,判叶翁须再赔9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