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地政处2技士涉收贿喝花酒 遮天秘技「完工后才是开始」
▲张姓公务员、陈姓公务员,皆是从事农水路工程的资深技士已超过20年,两人前后遭羁押后,县府即启动程序对其停职。(图/记者蔡佩旻翻摄)
云林县政府2名地政处公务员涉嫌收受厂商贿赂、招待喝花酒,云林地检署调查侦办后今终结起诉,将张姓、陈姓公务员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收受贿赂等罪嫌提起公诉,经法官讯问后,认为陈姓公务员犯罪嫌疑重大,裁定20万元交保候传,张则限制住居。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黄立夫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侦办云林县政府地政处公务员,办理云林县古坑乡、土库镇、褒忠乡、北港镇、东势乡等乡镇之农村社区、农地重划区建设工程及农路、排水路建设暨改善工程之采购案件,涉嫌收受厂商贿赂、喝花酒等不法犯行,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之收受贿赂等罪嫌。
据了解,云林县府地政处张姓公务员年约60岁、陈姓公务员年约55岁,皆是从事农水路工程的资深技士已超过20年,两人曾多次与不只一家厂商相邀餐叙、续摊喝酒,且巧妙地于完工之后才受招待,借以避嫌,两人前后遭羁押后,县府即启动程序对其停职。
云林地检署今(28)日指出,该起贪污案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在押2名被告移审台湾云林地方法院,经法官讯问后,认为陈姓公务员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之必要,裁准新台币20万元交保候传,另张姓公务员则命限制住居。
地政处长黄凯达表示,两人于12月23日分别交保与限制住居候传,在25日向县府递出复职申请,目前应该已收到复职令,黄凯达指出,依规定他们可以提出复职,而人事处依程序亦签准其复职,两人特休假还未请完,据了解目前还在休假中未进办公室上班。
▲云林县政府2名地政处技士涉嫌收受厂商贿赂、招待喝花酒,云林地检署调予以起诉。(图/记者蔡佩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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