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科技执法超速案件最多 虎尾布袋戏馆附近明年也纳入
虎尾镇林森路一段与公安路口的科技执法设备拍摄到未礼让行人的实测照片。(云林县警局提供)
云林县现有11处科技执法设备,今年1月至10月取缔2万4462件,违规前3名为「超速」1万0400多件、「闯红灯」7300多件、「未依规定车道行驶」3600多件。虎尾镇布袋戏馆旁的林森路一段与公安路口也新增设置一套路口多功能交通违规科技执法设备,自明年元旦启用,主要取缔闯红灯、未礼让行人。
云林县警局指出,虎尾镇林森路一段与公安路口的科技执法有闯红灯感应器、AI车牌辨识系统、摄影机,24小时不间断执行取缔。该路口旁是热门观光景点云林布袋戏馆、云林故事馆、虎尾合同厅舍。
根据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机车不停让行人」、「车辆转向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最高可处6000元以下罚锾。未礼让行人的认定为「汽车或机慢车行近行人穿越道线,距离行人行进方向不足1个车道宽(约3公尺)及汽车前悬已进入行人穿越道线上」。
县警局日前公告12处路口多功能交通违规科技执法设备及取缔项目,根据统计今年一月至十月超速违规1万0400多件比例最高。其中,速限50公里的有斗六市明德路与公明路路口、斗南镇延平路与大同路路口、土库镇建国路与林森路路口、西螺镇大同路与兴农东西路口双向、虎尾镇林森路一段与公安路口,其余6处是60公里、麦寮乡台 17 线公路与工业路口速限70公里。
最早装设科技执法设备的斗六市大学路与中山路口取缔项目最多,包括超速、闯红灯、违规回转、未依标志标线行驶、未保持路口净空,取缔成果丰硕。
县警局表示,明年还将新建置6处科技执法,地点以重要或易肇事路口优先。